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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擅自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的包装盒及标签遭处罚!

发布于 2023-08-05 19:14 阅读(

  原标题:甘肃省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查处一起擅自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案 来源:互联网

  摘要:近年来,地理标志的品牌价值不断提升,逐渐成为区域特色产品的“靓丽名片”。但随之招来了一些不法分子的觊觎,擅自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恶意攀附知名品牌,损害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甘肃省临夏州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对辖区内某肉制品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产品擅自使用印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专用标识包装盒及标签。经现场清点,包装盒6个,印制专用标识的不干胶标签78张,小标签280张,上述包装盒、标签上均标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经查,该公司主要加工和销售肉制品。从2023年3月起,该公司委托广告公司为其印制标示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标签,将标示专用标志的包装盒陈列在公司产品展示柜进行展示宣传,制作的包装盒及标签全部用于参加展销会,宣传推广当地肉制产品,该产品尚未进入市场销售领域。

  该公司擅自印制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违法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十条的规定。临夏州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该公司作出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没收销毁擅自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地理标志”专用标识的包装盒及标签的行政处罚。

  该案的查处,进一步宣传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使用条件和正当使用情形,全力维护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权威性、规范性。通过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对助力地方特色产品产业发展、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起到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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